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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二十条措施” 陕西专家提出12条个人防护建议
作者:   时间:2022-11-22 18:27   点击数:

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公布,个人应如何做好防护?

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在此背景下,加之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省内外每日报告感染者持续增加,同时受病毒变异和冬季气候因素影响,疫情传播范围和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形势下,牢固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一人不安全,全家不安全。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就此,记者采访了西安交大二附院病理科主任医师杨军。

杨军表示,在国家公布“二十条措施”,坚持动态清零政策不动摇、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提高个人科学防控疫情和自我居家健康管理能力很是迫切。对此,杨军向公众提出了12条防护建议:一是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特别是伴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二是科学规范戴口罩,尤其是在人员聚集的地方和室内,尽可能降低感染的风险,当口罩污染或潮湿后应及时更换;三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减少对公共物品的触碰,不摸眼口鼻,注意咳嗽和打喷嚏礼仪;四是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营养均衡、睡眠充足,劳逸结合、注意保暖,提高免疫力和抵抗力;五是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科学消毒;六是疫情期间非必要不聚会,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七是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客观理性看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八是提高科学素养,主动了解、学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防护知识;九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立即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十是核酸采样时,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交谈、保持一米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自觉遵守检测秩序,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十一是如发现被感染后不必恐慌,遵从当地防控政策和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十二是如发现与感染者行程轨迹有时空交集,请尽快向社区(村)、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