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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作者:wang   时间:2010-05-11 00:00   点击数: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在昨日召开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表示,为了做好控烟履约工作,自2010年5月31日起,卫生部将带头施行《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

虽然距离我国实现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承诺的最后期限还有8个月,但杨青表示,这个综合性的控烟履约公约对中国来说,确实面临着很大的挑战,涉及提高税收、烟草广告、公共场所控烟等多个方面。

今年3月底,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副司长秦耕曾透露,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开始进行控烟立法方面的先期调研。

昨日,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关于相关立法进展的提问时,杨青表示:“从长远来说,通过法制化的角度进行控烟可能是最有效的。我们一直在积极倡导通过立法来全面控烟,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他建议,先以公共场所控烟为立法切入点。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和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分别表示,“(国家层面的立法是否能出台)还不好说”;“难度很大,需要反复论证,而且在多部门会签时,还需要烟草主管部门(点头)。”

许桂华说,去年中国烟草行业的税利超过了5000亿元,销量已占全球销量的48%。转自《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