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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作者:   时间:2016-01-08 14:57   点击数:

    西安科技大学第六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西安科技大学第六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7日召开。会议听取了杨更社校长作的工作报告、马宏伟副校长作的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黄英维总会计师作的财务工作报告、惠朝阳副校长作的产业经营及周边开发工作报告、张威虎副校长作的《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南院4号、9号楼拆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草案)》和《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与管理办法(草案)》说明;听取了六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报告。会议对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及2015年新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代表们分组围绕大会的四个报告、三个办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草案)》、《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南院4号、9号楼拆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草案)》、《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与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认为校长工作报告紧扣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事求是的总结了学校2015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客观地分析了学校当前面临的形势,提出的2016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要求明确、催人奋进。

会议充分肯定了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产业经营及周边开发工作报告及六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较为全面反映了学校的学术、财务、产业经营及周边开发和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会议认为《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将正确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会议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教职工要认真执行《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为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认为《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南院4号、9号楼拆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和《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与管理办法》符合学校实际,是落实重大民生工程的一项具体举措,将进一步解决和改善教职工住房问题,规范住房分配管理工作,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为学校发展提供保障。两个《办法》在实施中要坚持原则和程序,接受监督。

代表们认为,本次大会是求真务实的大会、是民主团结的大会、是凝心聚力的大会。在“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局之际召开本次大会必将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号召,全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